CAS 2(2014)删除了CAS 2(2006)中“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并修订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即不再区分投资前获得的净利润分配额和投资后的分配额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那权益法下取得被投资单位长投资产账面与公允不等时,年末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怎么调?比如3月31日取得长投,其中有一项固定资产账面是200,公允是300,年末实现利润1000,其他综合收益100。年末投资方怎么计算享受收益?现在不分投资前后的利润,那摊销还要分投资先后不?
但是取得长投时是3月31日,就按您说的假设剩余使用年限为5年,仅就这题而言的话,以前的方法是:投资收益=[1000*9/12-(300-200)/5*9/12]*30% 其他权益变动=100*9/12*30% 问题1:现在准则修订后,投资收益=[1000-(300-200)/5*9/12]*30%还是[1000-(300-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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