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如题所述

存在问题
(一)税收征管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纳税申报流于形式。建立纳税人纳税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但由于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的观念欠缺,以及业务技能方面的差异,导致偷税、漏税行为较为普遍,加之没有严格的税务登记制度和税源监控办法,使纳税申报流于形式;对个体工商户基本是以交代报。
二是为纳税人服务不到位。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但目前仍有一些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例如:对纳税人方面出现的问题不能客观地分析原因,区别对待,而是“罚”字当头。税务机关应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对计算机的期望过高。利用计算机进行税收征管是实现现代化征管的标志,也是提高管理效应的必然途径。但是,目前计算机在征管方面的应用仍存在一定问题:(1)软件开发和计算机网络化方面还比较落后;(2)税收管理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四是税务稽查难以适应征管要求。(1)税务稽查力度还有待提高,稽查体系还有待完善;(2)稽查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较差,稽查工作质量低下。税务稽查多数是与纳税人商量定案。
五是外部环境不完善。目前,我国实行新模式的外部环境不够完善,从法律环境看,税收司法体系不健全,影响税收司法的严肃性、准确性;从经济环境看,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未能实现法制经济;从信息环境看,有关纳税人的经济信息不能在相关行业内共享,给纳税人规避税收法律提供了机会。
(二)征管考核指标存在的问题。
一是现行征管考核指标是建立在纳税人办理登记、申报的基础上,是对税务部门已经征收、入库税款等情况的考核,而对于纳税人申报情况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即税源的真实情况则无从考核。
二是现行征管考核指标也不能全面反映征管中存在问题。例如零申报问题,就不影响考核结果。有的征管信息录入不完整或不录入,也不影响考核结果;反之,信息录入越完整,出现差错的几率越高,缺乏统一的口径。
三是征管考核指标的增长与征管水平的实际提高不对等。从税收收入增长来看,近几年均是大幅度上升,而考核指标中的税务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等指标增长非常缓慢。说明征管考核指标已无法与征管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四是对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员考核难度大。采用普查方法必然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得不偿失,采用抽查方法必然导致结果有失真实,效果不佳,因此在征管信息尚未完全电子化的情况下,再加上管理分局与服务大厅岗位职责不同,考核指标不可比且有些指标不可量化,造成对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员考核难度大,经常扯皮。
五是使用税控收款机用户监管难。由于税务机关不得收取发票保证金,很容易造成税款流失。
六是部门间协作不力,信息难以共享。与国税、工商等部门衔接不够,配合不力。比如,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相互衔接工作,虽然征管法有明确规定工商部门应定期通报给税务部门,但未规定不通报的法律责任。
七是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不高,只限于操作,阻碍了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步伐。影响了数据的分析利用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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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4
(一)税收征管的立法存在严重缺陷1、没有统一的税收基本法来明确税收的来源、支配、征管以及税务机关的组织、权限、职责。(税务机关不同于其他行政机关,存在税收法定主义的观点,包括英美法系在内的发达国家都有统一税法典,明确上述内容。按照现在立法进程2007年起5年内完成增值税法,3年内完成征管法及发票办法修订,税收基本法可以说遥遥无期)

2、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绝大多数行政法一样充满浪漫主义色彩,在实践工作中无法落实。(大家请看这二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 ,这种规定落实的进路是什么?不执行怎么办?)

3、税收征管法缺位而税收实体法越位。税收征管的定义和特征说明,税收征管为各税种提供统一标准、统一程序,但是各税种又不断规定各自的标准与程序。(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专门规定了征收管理一章,造成理解和适用上的困难)

4.税收征管相关规定明显与现实不符,亟待修改。(譬如关于偷税刑法草案修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且接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按通行做法应征管法先修改,刑法后修改。税务稽查还沿用1995年制定的操作规程!)

(二)税收征管模式缺乏有效支撑1. “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 的税收征管模式是随着客观经济税收环境的变迁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形成的。这个模式明确了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促进了征管手段和服务方式的改善,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规范了税收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通过近年来的运行实践证明,这一模式总体上是成功的。然而,税收征管模式正处在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过程之中,科学发展观要求必须建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的征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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