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开发商不作为,业主得不到生活用水电,该找哪里解决?

如题所述

第一:如果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方面不满意,可以找物业服务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是物业服务企业的直接主管部门,找它们投诉再合适不过了;

第二:如果认为物业公司的物业费收取不合理,就去当地的物价局举办,或者拨打电话12358举报;

第三:当然您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起诉物业服务企业的不合法行为,这是最直接的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10-29
上面几个都是瞎吆喝的

项目开发建设前就必须做到【七通一平】,理论上生活用水、用电,在项目开工前就应该预留到位。建筑完工之后即时开通。如果不能开通居民生活用能源,这个事情应该是政府部门之间的问题没有协调好。

这个问题找物业主管部门解决不了,找建筑管理部门也够呛。找工商、公安那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最好直接找政府解决,比如拨打市长热线、信访办、市长信箱之类的,由政府、市政管委等部门出面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27
当地的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房管处、建设局等
第3个回答  2014-10-28
到当地住建委的物业管理处投诉。
第4个回答  2014-10-27
去物业啊,找他们负责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