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销案了还可以再报警吗

我是开直行车被左转车撞到我的前车门当时有报警以为是小问题就私了了,交警叫我在销案,也销案了,之后协商不成还能报警吗
也没有责任书,但是交警有去勘察现场,今天去交警大队,但是交警大队不处理了 我现在不知道要怎么办啊
本人在线等 求大家给我点意见谢谢 或者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交通事故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交警部门有时间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就可以撤案;就好像法庭起诉一样,原告方在开庭时间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视其为自动撤诉处理。交通事故简易程序:1、固定现场证据: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3、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4、调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是报警解决这时候交警是会进行记录备案的,在进行事故赔偿结束之后肇事者是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因为有了责任认定书、发票等相关证据就可以进行保险的报销,没必要去进行销案,并且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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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如协商不成应该报警,具体由交警认定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第2个回答  2014-06-19
你好,既然私了了,而现在又想重新作出事故认定,无非就是赔偿数额上有争议,如果私了时协商的数额与最终实际损失的数额不大,就算出具事故认定书意义也不大,法院很大可能会驳回你的起诉。
第3个回答  2015-07-27
不可以报警了。
只能查到你的报警记录,交警不会有案卷的。但要是民警出现场并照了相,可以问问相片是否保存,如相片保存了,可以配合报警记录用作证据。但这些证据不能说明车辆损失。
第4个回答  2020-05-14

交通事故处理完了不用销案。赔付完伤者的损失以后,这次交通事故就了结了。赔付完成之后,你可以凭责任认定书、发票等相关证据到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报销后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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