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倒卖文物的罪行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订)规定,以盈利为目的非法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者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罚款。单位犯罪同样受到处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惩处。
《文物保护法》(2002年修订)则详细列举了受国家保护的文物类型,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艺术品、文献资料等,并强调具有科学价值的古生物化石同样享有保护。法条指出,对于违反该法的行为,如盗掘遗址、损毁文物、私自出售国有文物等,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一步细化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87年)提供了更具体的司法操作指引,针对上述各类违法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刑事定性和量刑标准。总的来说,我国对倒卖文物的打击态度严厉,以保护珍贵的文化遗产和历史记忆。
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