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有房,但是我想把户口迁到我妈的住处可以吗

我自己有房,但是我想把户口迁到我妈的住处可以吗

户籍迁移,需要符合户籍迁入地公安局政策规定、村委会的同意、妈妈产权人同意。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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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03
可以按照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需要满足条件是:您父母户口所在地有合法房产手续、您父母身边无其他子女、您和配偶户口要一起迁入。
所需材料: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双方的户口本(您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即可)、身份证、您的结婚证、您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您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合法房产证明、如果您父母户口所在地是农村地区需要提供当地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同意落户证明,到您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第2个回答  2020-12-10
自己有房,干嘛要把户口签到你妈的住处呢?因为如果你把户口迁到你妈那里,那么你的房子到时候又是谁的呢?到时候写名字不就有矛盾了,你的户口还是留到你那,因为你那个房子将来的房产是在你的名下的,如果你不想要你那个房产,那你把你的户口迁到你妈那儿,其实你想在你妈那儿住都没有关系,但是你的户口不要放在那里,因为你妈不排斥你,你永远是你的妈,如果你签到你妈的那里,那你就没有自己的户口了,到时候自己的家也没了,别人的还是别人的,哪怕是你妈,这个法律上的关系还是要分开的。
第3个回答  2017-08-03
可以,追问

我要是把我妈的户口迁到我那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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