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行车记录仪证明机动车绿灯行驶,电瓶车闯红灯,车速不快,刚起步,当时发生事故以后交警队的人把车给扣了。伤者送到医院,第二天我去交警队处理事故,交警队的人对我讲,说让我认全责。走我的保险,帮他看病,给我修车。我没有同意,交警队的人说对方看病,不超过1万块钱以内全部由我来付。机动车也是我自己修。 我想问的是,像这种情况机动车应该承担多少的责任。这种情况属不属于骗保?我应该怎么处理?
一半人没受伤,各修个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