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伤后,我们签定了一份赔赏协议,我现在双耳听力下降78分贝,请问现在我还能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吗?

如题所述

一、如果当时已经报警,仍去公安机关,申请做伤情鉴定,一般来说听力检查,鉴定时需要的是客观听力检查,是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查出的听力阈值,如果你说的双耳听力下降78dB,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八条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就可以重伤,如果当时没有报警,现在去报警,不过如果时间间隔时间长,没有证据,就是重伤,公安机关也是不好立案的。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是公诉案件,如果鉴定是重伤,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案件就不能私了。你说的情况,当然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了。

参考资料:一名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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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19
首先你要去医院做鉴定,将你受伤的级别明确写出,如果是轻伤以上,就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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