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4-07-17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折旧应当按月计提,但只要不跨年,灵活计提也无大碍。
摊销无形资产的情况同累计折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