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期末留抵税额的处理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1月份销项税金25000、进项税金26000,进项多了1000(申报表里面写的“期末留抵税额”1000),1月份就没有交税增值税;2月份销项税金20000、进项税金15000,上月留抵税额1000,2月份交4000的增值税。问题是:我们还在还是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每月正常结转进项分录是(借:应交税金-进项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 现在1月份进项多了,2月份抵回来了,这两个月的分录怎么做?

一月: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60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000 期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1000元为留抵税款二月: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50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000 贷:银行存款4000 期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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