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如题所述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纳入统筹时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2007年底的实际发放额加2008年以后调待全省平均增加额核定。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1、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2、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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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1

最近有很多的朋友们在咨询养老保险补缴的相关规定,那么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养老保险补缴的政策是如何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养老保险的政策是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满60周岁是交费年限未满15年,无论何时参保,都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

(1)、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

(2)、养老保险补缴基数: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执行的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进行补缴。

(3)、养老保险补缴年龄: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以后每年继续缴费,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 手续;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只能从参保之月开始缴费,累计缴满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养老保险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由于与买房买车资格挂钩,社保已成为求职的重要标准。想了解养老金相关可以看看这篇文章《当你老了,靠子女赡养,还是靠养老金?》为了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国家的相关养老政策,我们可以到国家相关事业单位补缴养老保险,以便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相关养老政策,补缴期限根据我们的年龄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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