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伤后保险公司陪了老板还陪吗?

如题所述

工伤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公司)只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的费用,还有部分工伤保险赔偿待遇(如停工留薪期工资)是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x0d\x0a\x0d\x0a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x0d\x0a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x0d\x0a(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x0d\x0a(二)住院伙食补助费;\x0d\x0a(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x0d\x0a(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x0d\x0a(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x0d\x0a(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x0d\x0a(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x0d\x0a(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x0d\x0a(九)劳动能力鉴定费。\x0d\x0a\x0d\x0a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x0d\x0a(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x0d\x0a(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x0d\x0a(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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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21
工伤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公司)只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的费用,还有部分工伤保险赔偿待遇(如停工留薪期工资)是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0-04
既然已经理赔了,就不需要再赔偿了。
公司出钱买保险,就是把员工工伤后需要补偿的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如果保险理赔了后还需要公司再赔偿,那就没有买保险的必要了。
如果当初公司没有买保险,那就由公司出,现在公司买了保险,就由保险理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10-04
参见《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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