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子女归女方抚养,子女想见父亲却被拒,这合理吗?

如题所述

夫妻在离婚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具有探视权。子女想见父亲,可以说是合法合规,女方不应该拒绝。如果父亲知道这件事的话,可以到法院去起诉,探视权是我们应该享有的权益。一般情况下,探视是由双方协商,对方长期拒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等到孩子慢慢长大,发现和另外一方生活不开心,父亲有能力也可以重新争夺抚养权。尤其是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主要考虑孩子的意愿。无论是以什么理由离婚,夫妻最终走向什么地步,有一点永远无法改变,那就是争夺抚养权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

 

1、探视权

所谓探视权,就是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行使的权利。大概意思是说,夫妻离婚之后,我们可以去探望孩子,甚至是带孩子出去玩。这是一种基于彼此关系的派生权利,不应该受到影响。

一般情况下,探视的时间需要双方协商,对方拒绝配合,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在这个事件中,虽然是女方拒绝孩子见父亲,但也影响了父亲的探视权。这种情况下,我们仍然可以用探视权的名义起诉。

 

2、以孩子为主

在抚养权的争夺中,除了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需要由女方抚养之外,其他都要以孩子意愿和身心健康成长为判决依据。探视权也是一样,考虑的是孩子身心健康。父母任意一方,都可以享有这种权利,如果影响了孩子健康成长,侵害了孩子们的权益,法院有权剥夺探视权。

换句话来说,法院考虑的是孩子,只要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好处,都可以在诉讼中占有优势。女方拒绝孩子见父亲,就是侵害了孩子的权益,起诉基本是获胜的。

 

3、重新争夺抚养权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争夺抚养权不单单是考虑孩子成长,也有可能是满足自己私欲。如果孩子生活得不开心,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可以寻找证据,重新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注意的是,争夺仅仅包括抚养权,已经分割好的夫妻财产,是不受到影响的。建议多从孩子的角度去考虑,毕竟夫妻离婚孩子是无辜的,不应该让他们受到多余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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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0
夫妻离婚后,如果子女归女方抚养,男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女方没有权利阻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7-20
这肯定是不合理的,不管是父母还是子女,都是有权利拒绝对方的,如果出现拒绝的情况,除了因为有事之外,任何都是不合理的。
第3个回答  2021-12-14
不合理,但是这些还是大家协商,男方可以要求行使探视权,如果女方拒绝,可以通过居委和派出所进行协调。再不行通过法院起诉
第4个回答  2021-12-09
当然不合理,确切的说属于违法行为。父亲虽然不是抚养人,但是依旧对孩子们有探视的权利,母亲阻止孩子们见父亲,那么就是违反了行使探视权,孩子的父亲知道后可以起诉母亲这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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