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以前女友合好,但在我们分手的时候她跟一个男的恋爱,现在和那男的分手.但那男的经常用他姑姑的手机给我发短信,主要内容是;"你个王八,找别人不要的女人或说以后小心跟我在一起生不了小孩,还说我去她家的时候,打断我"狗腿",还说他以前跟她什么样的打什么胎的并且骂她是鸡之内的恶意中伤的话."我打他电话过去,他就不接,然后又回信息过来骂我.他的信息我都留着,但不多,只有几条,前几条我已经删了.此事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和我女友的关系.(我不会为这样无聊的事烦恼,但我女朋友看一次哭一次,总感觉对不起我,所以这问题已经非常严重的影响到我们之间的正常关系了)我想问下,像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去告他?告他什么罪?会怎么判.求各位指点...
我直接去公安告不就行吗?
但是短信太少,只有六条.她每次发都是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发.已经有一个来月了.我跪求有个指导性的方法.
而且我还查了,她这个号不是用身份证办的,这样能办吗?
参考资料: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