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在早上上班高峰,一辆小轿车自东向西低速行驶,突然一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向左猛打把,与小轿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摔倒,有轻微伤,经医院检查并无大碍,建议休息,请问,这种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信号灯正处于黄色警示状态的交叉路口时,应减速慢行,让右侧来车先行通过。按你说法,你朋友在另一人的右边,另一个人应该让你朋友,从事故责任方面,他主责,你朋友次要责任。因为双方进过没有信号灯路口没有减速,并疏于观察
有无牌照和交通事故定责没有必然因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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