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做的是:保管好垫付1万元的押金单、收据或医疗发票的原件,准备在庭上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法官会在质证时给原告方确认。
二,怎么拿回1万元,原告明知医疗费是由你垫付的,这部分损失是不会再主张的,因交强险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后续医疗及营养费等),原告可能主张是对超过1万元部分费用要求按责任比例计算部分费用、属死亡伤残限额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或者涉及财产损失的赔偿项目费用。
判决书:1,法院确认医疗费、住院伙食、。。。。总共多少元,扣减你垫付1万元后余额由保险公司交强险医疗费用1万限额内赔偿,你垫付部分另行向保险公司索赔。2,确认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多少元未超过交强险死亡伤残限额11万,由保险公司赔偿多少元。3,。。。。。。这样保险公司理算结案后按判决金额划给原告,将你垫付部分划给你了。
注意: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万,比如判保险公司赔原告医疗费用1500元时,其余额为8500元,即保险公司只赔偿你8500元(10000-1500=8500)。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到你。
追问我拿倒是病历复印件,我需要原件吗?怎么拿到原件?
追答是你垫付给三者的证据即是医疗发票、押金单或三者收条原件,不是病历。打官司是靠证据,法官问你垫付1万元证据呢?等判决后你会知我说的有无错了。我不介意你未取纳或其他人怎样说,哈哈,我一个月平均7堂在庭上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