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闻言事的含义是指古时御史等任监察职务的官员可以根据传闻进谏或弹劾官吏,也泛指据传闻向上检举官吏。
古代君王为整顿朝纲,肃清吏治而采用的手段,为官者可以凭风闻上奏,互相弹劾,查实属实者嘉奖,不实者不罚,是君王广开言路的策略,明清两朝皆有君主使用过。
清朝风闻言事对当时社会的作用:
康熙亲政初期,延续了顺治帝的做法,禁止风闻言事。直到康熙中期,随着社会政治环境日趋稳定,吏治状况也日趋败坏, 又由于言路不畅,言官不敢开口,皇帝对官员的了解受到很大限制。为改变这一不利局面,重开风闻言事又被提上议日程。
于是,围绕风闻言事的“禁”与“开”,清廷内部展开了激烈辩论。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十一月,清圣祖下诏重开风闻言事,明确提出:“科道官以风闻题奏,即行察核督抚,贤者留之,不贤者去之。如此,则贪暴敛迹,循良竞劝,于民大有裨益。嗣后各督、抚、将军、提、镇以下,教官、典吏、千把总以上,官吏贤否,若有关系民生者,许科道官以风闻入奏。”
康熙宣布风言闻事后,确实有利于疏通言路,集思广益,及时发现问题。在“言有未当,亦不加罪”的政策鼓励下,极大地调动了言官上书言事的积极性,一大批大案要案被揭发出来。
先后有“陈紫芝弹劾张汧案”、“御史郭琇弹劾靳辅、明珠案”、“御史郭琇、许三礼弹劾徐乾学、高士奇案”、“御史刘若鼐、袁桥弹劾噶礼案”等,对打击朋党、维护清朝政局的稳定,遏制腐败,澄清吏治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