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问题

如题所述

靠社会政策进行再分配是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最常规手段。它有两方面内容:一是通过政府税收和转移支付政策,对收入进行二次分配,调节收入在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之间的分配关系;二是通过政府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机制,通过构建社会安全网,保护弱势群体。这种方式靠发挥政府职能,目标明确且直截了当,特别适宜于解决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物质贫困和人文贫困问题。但是,再分配政策由于过多地依靠政府行为,带有抽肥补瘦的性质,也存在着潜在的损害合法、勤劳致富的积极性的危险,因此,该政策手段的采用必须适度。特别是,按照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我们实际上也没有足够的财力进行大规模、大范围的社会再分配。所以,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依靠符合比较优势的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扩大就业,增大劳动报酬在分配格局中的份额,构造公平分配的增长模式,是最根本的和最有效的缩小差距的方式。在“十一五”期间,应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建立与政绩评价体系相容的政府行为激励机制,树立就业优先原则,纠正单纯追求GDP总量及其增长的发展观。当经济发展本身可以解决增长过程中大部分劳动群体的收入问题之后,社会再分配政策便可以把有限的资源更加集中使用,提高社会保障的效果。首先是对于因丧失或缺乏劳动能力而陷入困难的群体,如残疾人、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进行救助。其次是在劳动者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进行平衡共济,如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失业人员领取保险金等。第三是对由于政策因素承受特殊冲击群体进行补贴或救助,如对于资源枯竭型产业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工人进行补偿。最后是对由于历史和自然原因造成的困难对象进行特殊支持和扶持,如实现西部开发战略、东北振兴战略和工业反哺农业等地区或部门支持政策。在明确界定再分配政策扶助对象和范围之后,需要通过更加准确的瞄准,集中资源扶助真正的困难群体,提高政策效率。在“十一五”期间,政府应该在界定和瞄准困难人群的基础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保护网络,实现“应保尽保”。首先是创造条件,逐步把所有城市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制度中。其次是借助社区平台,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瞄准水平。此外,针对目前的农村贫困人口,迫切需要一种比区域性扶贫战略更加精确的瞄准机制,以及比开发性扶贫更加直接的救助方式,来帮助他们脱贫,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为此,建立农村“低保”是最适宜的制度选择。
收入不平等是由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原因所导致的,所以克服不公平最根本的是要消除产生不平等的原因。目前我国收入不公平的重要原因是市场竞争不公平。这个问题在教育、医疗卫生、内外资企业税收等方面都存在。相关制度和政策不合理、不完善,使得人与人、企业与企业之间在竞争的起点上就不公平,其结果必然是不公平的投入。而事后的税收调节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一个国家居民收入的大致水平是有一个社会心理基准线的,一般来说,国有和公营部门的工资薪金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所以,政府公务员和公营单位的工资薪金水平往往成为收入调控的基准。当然,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公营部门的工资薪金水平有的相对高一些,有的相对低一些,但大体保持社会中等偏上的水平。公营单位的工资薪金之所以可以发挥这样的作用,是因为各公营单位的工薪标准大体上比较平均,高低差距不会太大。但是,目前我国国有部门内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收入差距较大,而且很不规范,所以首先要对整个国有单位(包括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系统性设计和完善,然后才能对整个社会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目标提供重要前提。
理顺分配关系,当前最主要的是要提低、扩中、保高。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主要是提高农民,农村贫困人口、城镇低保人口的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离退休职工的最低离退休金标准;保护农民耕地,防止耕地转让费流失;严格控制农村各项收费项目,对农民和低收入者免征利息税,扩大农村贴息贷款的范围、额度和年限,对特殊困难户给予特殊补助。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的主要措施是:一、提高第三产业比重。中等收入阶层主要分布在第三产业,如教育、科技、金融、中介、旅游、公务员等,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为提高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提供重要的产业基础。二、提高知识阶层和专业人士的报酬。三、提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公务员中低收入人员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的队伍。四、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工资外劳务收入的所得税率。五、鼓励专业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条件下从事一定的技术开发,取得一定报酬。缩小收入差距不是要限制高收入,而是要提高低收入,保护高收入者的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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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5
解决工资分配不公平问题的方法是:不管公有制或私有制,企业利润都要分配给劳动者,除掉积累金,上交国家的,以及奖金和福利。积累金、奖励和福利上限设置必须合理。出资者投资的钱当作贷款,企业盈利以后逐步还款给出资者,出资者如在本企业工作当作本企业中的一份子和企业员工同样分配剩余利润,不在本企业工作的出资者剩余利润不分配给出资者,只需还款给出资者。
按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奖励,而不是按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工资分配。规定完成一定任务后进行奖励,奖励多少根据贡献大小、劳动效率、技术高低、能力强弱、劳动轻重进行奖励,奖励有时比工资高得多。而不是按工资分配法,因为不是每个人每个月劳动效率都会不变,劳动效率是在变化的,每个人每个月总工资都是在变化的,或多或少或没有工资。是根据劳动效率决定的,不劳动就没有工资,这就能杜绝不劳而获。支出与收入以及利润要公开透明,支出与收入的各种证明必须要公开给全体人员随时查看。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违者按照相关法律处罚,风险全体人员共同承担。这样出资人承担的风险很少,又得到一份好工作。
第2个回答  2011-12-22
一、必须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差距提高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进行根本性变革,多管齐下,从初次分配、再次分配、第三次分配多个角度进行改革,确立一个清晰的、公正的收入分配秩序。二、要完善市场机制,确保初次分配公平。首先,要创造各生产要素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环境。其次,要提高劳动报酬所占的比重,改变企业财富倾向于高级管理层和资本所有者的现状,具体包括以下对策: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国家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对垄断性行业、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进行必要的管理和调控,对国企高管年薪进行限制与公示,将其与职工平均年收入的差距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利益协调机制和工资集体谈判机制,从制度上解决劳资对话和劳工的利益表达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标准,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最后,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小政府”模式和服务型政府。三、政府在收入再分配时更注重公平。首先,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拓展税源,根据经济发展与消费的实际情况开征物业税、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奢侈品等税,使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和财富真正得到必要的再分配调节。其次,发挥社会保障体系对收入的“兜底”作用。再次,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政策、资金的扶持。最后,积极推进教育公平化。 四、完善收入分配结构,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 五、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包括: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打击取缔非法收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规范政府分配行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 六、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包括:消除社会丑恶现象,促进慈善事业的文化养成;完善规范慈善事业的法律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活动,促进慈善民间组织的发展;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政府要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政策及资金扶持确保在二次分配中更趋公平。最后,要通过完善分配结构、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及发展社会慈善、救助事业使收入分配进行补充、调节。 收入分配改革、缩小收入差距是一个多方面的综合改革,是一个更为全面、更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还涉及财政税收体制、社会保障体系、慈善事业和救助制度等多方面的综合改革,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利益众多,绝非能一蹴而就。然而,收入分配改革、缩小收入差距是关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因此我们需要有大智慧和大策略,更需足够的决心、耐力来破解这个改革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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