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有限合伙的LP不能超过49人,而私募股权基金的发行可以分为好多期,比如一号、二号等等,那么我想知道,是不是每一期基金都可以有不超过49人的LP,还是说整只基金只能有49个LP?请知道答案的朋友给个详细一点的解释,谢谢!
谢谢,不过看到您的回答我又有了新的疑问。像这种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分期发行的条件是什么,也就是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发行后续几期?有没有这种情况,就是一号基金并没有到期,也没有客户退出,但是二号基金就发出了这种情况?目前市场上有一种代持协议形式的,不知道您是否清楚,可以解惑吗?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