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我离职,但没有给足我补偿金,我要怎么办

公司因业务调整,要求我离职,因补偿给我2月工资,但只给我1个半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9月22日就是最后签订离职协议的日期,我要签字吗,还是要继续在公司上班,可是上班公司不给我工资怎么办?还有公司还会以不给我离职证明为条件,要求我签字离职,没有离职证明我又无法找新工作,我要怎么办?求助!非常感谢!

可以签离职,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
提供工资流水,证明自己工资,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工作年限
要求单位按法律规定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9-19
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