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医事制度宫廷医事制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8

明代的医事制度在宫廷内设有专门服务于皇室成员的医疗机构。早在吴元年(1364),朱元璋设立了尚药局,由正六品的尚药御奉主持,负责监制皇帝的药物。洪武六年(1373)时,御药局成立,配置了2名尚药御奉、2名直长和10名药童,这些职位都由内臣担任,而御医则由太医院医官负责。御药局除了制药,还负责各地进贡药材的收储。


1373年,增设了御药房,由提监和太监理理,设有不定员的近侍医官,分两班负责御药。嘉靖十五年(1536),御药房改名为圣济殿,设有轮流值班的御医。圣济殿还建立了御药库,由提督太监管理,确保药材的管理和使用。在东宫,洪武二年(1369)设立了典药局,负责皇太子的医疗保健,由六局官员和内使共同管理。


亲王府的医事制度也在明代得到重视,亲王府的司药在承奉司下工作,建文年间增设了典药。后宫的医疗体系在洪武五年(1372)设立六局,由尚食司负责,设有司药和典药等职位,最初由女官担任,后转为宦官。皇后及嫔妃的疾病,多由太医院医官诊断。后宫设有安乐堂和月子房,分别用于治疗和护理。王府的良医所,如藩王府,设有良医正等职位,由太医院推荐的文官担任,如王履、李时珍等名医也曾任职于此。


扩展资料

明代医事制度主要分为中央的医药机构、宫廷医事制度、地方的医事制度和民间医学团体四个部分组成。明代医事制度从治学内容、方法、态度到医学家应具有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处世接物方法、对待患者的态度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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