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外卖员被救护车二次碾压”说了什么?

如题所述

官方通报“外卖员被救护车二次碾压”表示:

4月12日11时55分,蒙城县城区红星美凯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县第一人民医院接到120指令后,立即派出救护车辆(皖S56000)前往现场。在现场处置中救护车辆不慎碾压到伤者左腿,造成其小腿骨折

事故发生后,县第一人民医院快速成立工作专班,一方面负责伤者的救治,一方面配合县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处理。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救护车驾驶员郁某某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下一步,县卫健委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扩展资料:

该案件中的责任判定:

首先,是因为救护车司机没有尽到安全驾驶的义务才造成本次事故的,因此在外卖员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救护车司机应该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其次,因为救护车司机是医院的工作人员,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因此应当由救护车司机所在的医院承担侵权责任。

又因为本事故是司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因此医院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司机追偿。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参考资料来源:红星新闻-官方通报“外卖员被救护车二次碾压”:驾驶员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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