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于机动车同等责任,我车上有乘客伤了,请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如题所述

读者陈先生来电问:“我开车与他人的小汽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我车上坐有一名乘客,在撞击中,我车上的乘客头部受伤。交警有对此交通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我与对方的司机负同等责任,我车上的乘客无责任。此外,我的车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对方的车也购买了交强险。我想问下,对于我车上的乘客该如何进行赔偿和由谁赔偿?”律师解答:首先,对于车上乘客需要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车上的乘客做了伤残司法鉴定,达到了规定伤残等级,则还要支付相应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等,同时还可以要求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次,对于本案中车上的乘客该由谁来赔偿,其责任分配是这样的:由于对方汽车购买了交强险,且对方也负有同等责任,则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其中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万元,若达到伤残等级,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若交强险还不足以赔偿的话,对于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则你跟对方司机各自承担超过部分的50%。在此说明一下,由于你只是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并没有另外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所以你投保的保险公司并不会对此进行赔偿。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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