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鲜超市的安全保障系统缺失。作为一个大型城市的大超市,必定有专门负责安全的保安人员。
如果当时有训练有素的保安人员,持着相关的治安器械,可能会避免这么多的伤亡人员的发生,至少会减少伤亡人员的发生。
2、犯罪嫌疑人田某已经有暴力倾向案件在身,不适合作为猪肉摊员工。早在2016年犯罪嫌疑人田某乘坐公交车怒打乘客,造成乘客轻伤二级。因为当时田某认罪态度较好,并且积极的赔偿,才得到乘客及其家属的谅解,被最终被判处拘役。
田某已经有案底存在,而且又有暴力倾向,所以不适合卖猪肉。毕竟卖猪肉需要锋利的刀具,放在这些有暴力倾向的人手中,就会成为凶器,增加了这些有暴力倾向、有案底的人的作案概率。
3、与人为善,得饶人处且饶人。本来就是因为顾客买了一点有可能变味的猪肉造成了心里不舒服,于是去找卖家。或许是因为三伏天气心燥气傲,最终因为发生了口头纠纷,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惨剧。
由于气温比较高,会使得人火气上升。所以大家应该互相理解,一旦遇到心烦的事情,要理智性的去处理,不要太冲动。冲动是魔鬼,这句话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大家也懂的。
4、田某因为愤怒造成了故意伤人案,逃跑中又伤及多人,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点说明在对于犯罪分子手拿凶器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必须保护好自己安全的同时,才能与犯罪分子进行搏斗,不能做无谓的伤亡。
田某这种愤怒涉及到无辜人的伤亡事件,的确是法律说不允许的。这种行为必须得到社会的一致抵制,而且也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惩。最终田某为罪自杀,这是他咎由自取。
总之,若想减少恶性伤人事件,就需要减少争吵、矛盾,同时加强治安管理力度,才能确保我们大家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