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设计应遵循的原则1.劳动分工原则劳动分工是指并非让一个人完成全部的工作,而是将工作划分为若干步骤,由一个人单独完成其中的某一个步骤。换言之,个人是专门从事某一部分的活动而不是全部活动。合理的劳动分工是组织设计的核心,劳动分工使不同工人持有的多样技能得到有效的利用。传统的学者们将劳动分工视为提高
劳动生产率的一个不尽的源泉,但是,由劳动分工产生的人员非经济性(厌倦、疲劳、压力、低生产率等)也是不容忽视的,我们应该认识到劳动分工为某些类型的工作所带来的经济性,同时也要看到它不足的方面。2.统一指挥原则传统的组织理论强调,每一个工作人员只能接受一个上级的指令,并只能和这个上级联系,不能接受一个以上的人的指令,这一条是组织设计的根本原则,二元指令、多头领导就会破坏组织的原则,动摇组织的基础。但是实行统一指挥原则,并不是要把一切权力都集中在组织最高一级管理层,而应是既有集权,又有分权,以便加强部门的灵活性和适应性。3.职责与权限一致原则既要明确规定每个管理层次应负的管理职责,义要给予完成这一职责所不可缺少的管理权限。职责与权限必须协调一致。这也是组织设计的原则之一。有权无责,会助长瞎指挥;有责无权,或权限太小,束缚了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实际上不可能负起应有的责任,使责任制形同虚设。如果上级掌握一切权限,仅仅使他的下级只是工作,或者空谈责任制,是极端错误的,上级只应掌握总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