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等于应交所得税吗

如题所述

不等于。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
应交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交纳的税金。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而是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账户性质不同
应交所得税是负债类账户,而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按照反映流动性强弱的不同可以再分为流动负债类账户和非流动负债类账户。是用来反映企业负债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账户。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发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表示结转到本年利润的所得税费用。期末无余额。
3、实际本质不同
所得税费用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当期应承担的所得税。应交所得税是按照所得税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4、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应交所得税,是个二级科目,一级科目应该是“应交税费”,是负债类科目。贷方记录应交纳的所得税,借方表示已交纳或多交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是个费用类科目,借方表示发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表示转入利润的所得税费用。
综上所述,所得税费用不等于应交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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