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2-07
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该规定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司法实践中通常把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三轮车认定为机动车,对此类车辆的交通事故及其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理。
第2个回答 2023-02-01
电动车什么时候按照机动车?
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第3个回答 2023-01-27
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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