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限制人身自由有几种方式

如题
其实我只想知道如果一个人被带到警察局以后
会有几个阶段的扣押方式?顺序是怎么样的?时间分别最长为多少?
我就知道有约束措施、留置盘查、紧急拘留、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戒严扣留)
还有别的吗?
括号里的时间怎么算也请教一下
谢谢

警察限制人身自由有以下方式:

1)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2)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6个月;

4)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日;

5)逮捕:通常持续到判决生效之日。

扩展资料:

人身自由权特点:

一、人身自由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

只有具有公民的资格,其合法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囚犯虽然也是公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其人身自由权中的身体自由权被依法剥夺了,但其人身自由权中的精神自由权仍然存在。

如囚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自主思考如何上诉、申诉、控告、辩护的自由。如果以强制、诈欺等手段使囚犯陷入错误的思维,做出错误的决定,像以申诉不当要加刑的错误认识欺骗囚犯使其不敢申诉,就是违反法律规定,对囚犯精神自由权的侵害。

二、人身自由权是绝对权。

实现此种权利不需要具体义务人的积极配合。

三、人身自由权的客体是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包括身体自由和精神自由两部分,对应的人身自由权亦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身体自由权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思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公民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运动的权利,非法限制或剥夺公民的身体自由,就是侵权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身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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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拘留:10日以上15日以下,最长不超过20日。

2、触犯刑法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的一般规律,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客观上有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犯罪嫌疑人被留置盘查讯问阶段(法定时间在24小时至48小时);第二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阶段;第三阶段逮捕阶段;第四阶段审判阶段。以下是前三个阶段,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适用或者执行的强制措施。

1)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2)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6个月

4)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日

5)逮捕:通常持续到判决生效之日

一般地顺序为拘传、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适用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你提到的紧急拘留只是刑事拘留中的一种特别方式,戒严并不属于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警察限制人身自由有以下方式:
  1)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2)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6个月;
  4)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日;
  5)逮捕:通常持续到判决生效之日。
第3个回答  2008-09-27
那得看什么情况!
你说的都有,出去括号里的`都是可以限制自由的!当然`逮捕是需要凭证的!
监视居住`并没有限制自由!! 取保是你什么时候交钱什么时候出去,知道法庭传唤你!``拘传一般是逮捕的``有重要嫌疑的!
戒烟扣留``名字就挺恐怖的!!可以自由发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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