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内蒙古矿山被查实无证越界采矿400万吨,负责人需承担什么责任?
近日有知情人向有关方面举报,内蒙古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公司无证越界采矿一事,笔者通过了解发现,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公司(下称紫金公司)是上市公司紫金矿业的控制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份,此公司是当地较大的矿业企业。
此次非法越界采矿的地点在三贵口锌(铅)矿北矿段,此矿段也三贵口锌(铅)矿南矿段合为一体,但紫金公司仅取得了南矿段采矿权,并没有按申请北段的采矿权,而此次越界的正是北矿段。根据上市公司紫金矿业的公告显示,乌后紫金因被举报涉嫌非法采矿,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已立案,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据相关举报人测算:”违法开采600多万吨矿石的收益超40亿元,且在开采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污染,并导致周围土地盐碱化程度不断加剧“。因此如果属实本次非法越界采矿涉及金额巨大。
目前涉案的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公总经理已经投案自首,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涉案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明确规定,涉案人构成非法采矿罪,其量刑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本案还在审理过程中,具体处罚要根据情节很严重程度由法院做出最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