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慢性疾病的优惠政策是可享受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在慢性病病种补助限额范围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自付10%,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付10%-40%。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按月结算,居民医保部分病种按年结算,剩余部分不累计。
一、慢性病补助办理流程
消费者可写到住院病历的复印件、门诊病历、抢救病历的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前往当地经办机构办理。
二、慢性病补助办理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原件、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
2、定点零售药店票据原件和费用明细小票。
3、《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拷盘时领取,此表需单位经办人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仅上报第一联。
4、将拷取的度门诊慢性病补助人员名单,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表格一份,纸质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
哪些病种列入慢病管理范围
目前暂定12种慢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肾脏病、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腹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