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诗共12句,其韵脚有三个,我不理解。请老师指教。谢谢。

如题所述

《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属于歌行体。歌行体介于古诗与近体诗之间,也是近体诗(律诗)的基础之一。歌行体不像律诗那样严格,篇幅可短可长,声律、韵脚比较自由,平仄以朗朗上口为佳,要求不严,整首诗中途可以换韵,句式比较灵活,一般是七言,也有五言、九言的。
例如,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总共二十四句就换了好几个韵脚。
歌行体是初唐时期在汉魏六朝乐府诗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南朝宋的鲍照所创。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14
背景:天宝元年,李白得到唐玄宗召他入京的诏书。他异常兴奋,满以为实现政治理想的时机到了从而写下了这首激情洋溢的七言古诗。
《南陵别儿童入京》是唐代诗人李白的作品。
原文: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译文:白酒刚刚酿熟时我从山中归来,黄鸡在啄着谷粒秋天长得正肥。喊着童仆给我炖黄鸡斟上白酒,孩子们嬉笑吵闹牵扯我的布衣。
放晴高歌求醉想以此自我安慰,醉而起舞与秋日夕阳争夺光辉。游说万乘之君已苦于时间不早,快马加鞭奋起直追开始奔远道。会稽愚妇看不起贫穷的朱买臣,如今我也辞家去长安而西入秦。仰面朝天纵声大笑着走出门去,我怎么会是长期身处草野之人?
作者简介: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
此诗一开始就描绘出一派丰收的景象:“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这不仅点明了从山中归家的时间是秋熟季节,而且,白酒新熟,黄鸡啄黍,显示出一种欢快的气氛,衬托出诗人兴高采烈的情绪,为下面的描写作了铺垫。
接着,诗人摄取了几个似乎是特写的“镜头”,进一步渲染欢愉之情。李白素爱饮酒,这时更是酒兴勃然,一进家门就“呼童烹鸡酌白酒”,神情飞扬,颇有欢庆奉诏之意。诗人的情绪感染了家人,“儿女嬉笑牵人衣”,此情此态真切动人。
饮酒似还不足以表现兴奋之情,继而又“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一边痛饮,一边高歌,表达快慰之情。酒酣兴浓,起身舞剑,剑光闪闪与落日争辉。这样,通过儿女嬉笑,开怀痛饮,高歌起舞几个典型场景,把诗人喜悦的心情表现得活灵活现。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描写自己的内心世界。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这里诗人用了跌宕的表现手法,用“苦不早”反衬诗人的欢乐心情,同时,在喜悦之时,又有“苦不早”之感,正是诗人曲折复杂的心情的真实反映。
正因为恨不在更早的时候见到皇帝,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所以跨马扬鞭巴不得一下跑完遥远的路程。“苦不早”和“著鞭跨马”表现出诗人的满怀希望和急切之情。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诗从“苦不早”又很自然地联想到晚年得志的朱买臣。据《汉书·朱买臣传》记载:朱买臣,会稽人,早年家贫,以卖柴为生,常常担柴走路时还念书。他的妻子嫌他贫贱,离开了他。
后来朱买臣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做了会稽太守。诗中的“会稽愚妇”,就是指朱买臣的妻子。李白把那些目光短浅轻视自己的世俗小人比作“会稽愚妇”,而自比朱买臣,以为像朱买臣一样,西去长安就可青云直上了。
其得意之态溢于言表。诗题只说“别儿童”,这里用“会稽愚妇”之典故,是有所指责。詹锳认为此诗是“把刘氏比作‘会稽愚妇’”
诗情经过一层层推演,至此,感情的波澜涌向高潮。“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仰天大笑”,可以想见其得意的神态;“岂是蓬蒿人”,显示了无比自负的心理。这两句把诗人踌躇满志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