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口径的利润叫什么?如何理解并说出与会计利润的区别介绍如下:
税收利润也称之为叫应纳税所得额,就是税法口径认可的。
会计利润和税收利润二者看上去差别不大,但实质上有着一定的区别。会计利润,简单理解为税前经营成果,税收利润一般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和税收利润区别
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税收利润,通常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计算得出,调增应纳税增加额,调减应纳税减少额。
会计利润和税收利润常见差异
1.收入总额的确定不同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应该计入税收利润的计算范围之内。
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即不是企业进行营利性活动所获取的收入,其并不负有相应的纳税义务,并且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的收入。不征税收入包含了: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是企业应该缴税,但是在税法上却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免税收入包含:国债利息收入,有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和技术转让收入等等。
2、 税收利润中常见的不允许扣除的费用
(1)企业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行政事业支或罚款。
(2)职工福利费不允许扣除超工资总额14%的部分。工费经费不允许扣除超工资总额2%的部分。职工教育经费不允许扣除超工资总额8%的部分。
(3)当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允许扣除超过当年营业收入15%的部分。
(4)业务招待费可以对发生额的60%进行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
(5)赞助支出、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