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可以累计吗

如题所述

这两者是可以合并累计计算的。一般情况下,通过企业单位,来交纳社保是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范畴。而作为灵活就业的个人在交纳社保,也是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范畴。二者完全是同一类社保,所以说可以累计合并计算年限。
但是如果出现了重复的缴费时间段,那么则不能够累计合并计算。有的人离开单位以后,没有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名义上自己已经离开了工作单位,但是由于没有完全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就会造成一种现象,企业单位还是依然给他正常的去交纳社保。那么也就是说通过企业单位,都能够正常的来累积自己的缴费年限,但是实际上自己已经离开了单位。而这类人群,他们自己可能就已经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了。所以造成了一种现象,这个现象就是在重复的时间段内造成了重复的交费。那么如果是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形,是无法直接合并累计年限的。因此必须要退出重复交费的这一部分费用。只有退出以后,才能够正常的来转移合并累计缴费年限。
因此在将来办理退休的过程中,一般在省内的一些社保关系,如果自己不打算进行转移,部分省区是可以自动合并自动归集的。但并不是全国所有的地区,都能够做到这一点,所当事人要进行人工转移,在当事人参保所在地,申请开具社保的转移函,就能够进行正常的转移。如果是跨省区的一种社保关系。那么这种是必须要进行正常的申请转移,因为只有转移之后才能够有效的合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跨省区的社保关系,是不可能自动合并的。
以灵活就业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和在单位工作时参加职工医保的时间年限是可以累计合并计算的。以灵活就业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时可以只参保职工医保,而在单位参保职工医保是参保社保五险,职工医保只是社保五险的一种,两者还是有一些区别的。医保是不可以累计计算的,必需要连续缴纳够规定的年限才可以,中间断保的时间不可以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就需要重新缴纳医疗保险了,缴纳医疗保险的次月才可以继续享受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因此,医疗保险如果一旦出现断交可以及时的通过代理公司进行。医疗保险的年限能够累计,不同地区的政策不一样,有的缴费累计年限为30年,也有25年、20年、15年。只要您缴纳社会医保满足缴费累计年限,退休后无需再交费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有的地区医疗保险断缴后年限会清零,有的地区医疗保险断缴后仍然保留着缴费年限,要看您处于哪个地区了。和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资格。因此医保年限是不累积的。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本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16
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的区别: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一年就享受一年不缴费就没有了,也没有退休待遇,即不管缴费多少年也没有终生享受一事。
2、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照的是城镇职工医保,享受待遇也是城镇职工医保一样,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足够的缴费年限即可享受退休待遇,即退休后无需缴费也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3、最高支付限额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高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