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完善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自2013年9月16日起,海关不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A类企业(以下简称A类企业)提供纸质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A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业务,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证明联(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用)并加盖企业公章。对于外汇局核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B类和C类的企业,海关仍按现行做法为其提供纸质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特此公告。
在电子口岸打印收付汇证明联的操作方法如下:
一、报关单出口收汇证明联的打印
1、外汇A类企业使用电子口岸操作员卡或者报关员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址:
http://www1.chinaport.gov.cn )
2、进入出口收汇子系统,注意:如果出口收汇子系统为灰色,是因为企业所使用的电子口
二、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的打印
1、外汇A类企业使用电子口岸操作员卡或者报关员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址:
http://www1.chinaport.gov.cn )
2、进入进口付汇子系统;
3、进入进口付汇系统之后,点击右边菜单栏付汇证明联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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