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礼拜我开车出了一起追尾事故,我当时也陪伤者到医院去做了全面的检查,当时由于出了事情心里也比较着急,所以那个伤者住院的费用我基本都帮他垫付了,可现在的问题是:那个伤者到医院检查之后不肯把病历、拍片的片子等一些理赔的材料交给我,这样保险公司有一部分人伤的赔偿无法报销,然后那个伤者说如果要想拿回那些保险的理赔材料,就得再给他几百块钱作为条件,然后才能把住院的那些材料交给我,我想了解下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敲诈或者勒索呢?他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可否直接去法院告他,要求伤者返还住院的材料呢?懂法的人来说说看下吧
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伤者返还已垫付的费用?还有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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