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轮胎炼油

现在市面上有好几家废旧轮胎炼油设备公司出售设备,它们称设备环保,无废气、废液、废烟,日产三百公斤至两吨,投资几万元,年利几十万。不知道这种小型炼油设备是不是真的能炼出油?国家在废旧轮胎炼油方面有哪些规定?

  收废轮胎山沟里炼“柴油”2006-10-11 07:48:55 来源: 半岛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进入“柴油”论坛
  将回收的废旧轮胎放到土制锅炉里,经过10个小时的熬制,就能“蒸”出可供渔船和拖拉机使用的“柴油”。10月10日,根据村民举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在即墨一偏僻的山沟里捣毁了一个土炼油点,该加工点的炼油车间仅有4个锅炉,尽管设备简单,但通过高温“蒸”出来的“柴油”却销路良好,一个加工点年收入高达二三十万元。

  “我们已被黑烟呛出病了,快来管一管这个炼油点吧。”10月9日上午,即墨市龙山街道办事处上夼村村民向市质监局投诉称,在该村一偏僻的山沟里,有一个存在了两年的土炼油点,每天“燃烧”废旧轮胎炼“柴油”,附近两个村子整天都被笼罩在黑烟里。

  “‘燃烧’轮胎时的焦臭味太浓了,住在附近的人都受不了,特别是起炉的时候,臭得人都要晕过去了。”村民告诉执法人员炼油点到了“生产旺季”时,附近的山坡都是黑黑的一片粉尘,村民上山呆得时间长了,衣服上都会粘上一层黑黑的油。

  10月10日上午,在崎岖不平的山道上行驶了半个多小时后,记者和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在上夼村村外一偏僻的山沟里,找到了这个隐秘的炼油点。这个炼油点面积约100平方米,正中央是一个盛满污水的大水池,水池上方横着几根水管,水管的一端连着一个容器,另一端连着几个炼油的锅炉。在炼油炉的旁边,堆着七八十个废旧轮胎,炼油炉内堆满了废旧轮胎和各种废旧橡胶塑料。记者发现,容器正往地上滴着污水,这些污水小部分流进了水池里,大部分渗透到周边的泥土里,在炼油点周边20多米的范围内寸草不生。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整个炼油“车间”只有4个土炼油炉。记者注意到,炉边有两堆橡胶焦块,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在旁边,有3个用来装油的大罐子,里面全是黑乎乎的液体。这是不是炼出来的“柴油”?执法人员舀出小半塑料桶这种液体,点燃后竟烧了十几分钟。

  炼油点看上去简简单单,这些能燃烧的“柴油”是怎么炼出来的呢?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废旧轮胎被放进锅炉内,一般经过10个小时的高温熬制后,轮胎里的钢丝、杂质等会沉淀到炉底,而较轻的油则会浮在上面。通过架设的管道,这些油会顺着出口流出,经冷凝水池冷却,汇集到地下的坑内,最后被抽进油罐———“柴油”就这样炼成了。

  在锅炉边,执法人员指着约有10米高的两堆塑料渣告诉记者,这都是废旧轮胎提炼后留下的垃圾。在这些垃圾中,记者还发现了铜丝和铁片等轮胎残留物。在附近的草坪里,执法人员还发现了隐藏的充氧机等设备。一位执法人员指着锅炉前的几把铁锹说:“这个黑窝点加工设备还是比较齐全的,看样子生意还不错!”

  据执法人员介绍,由于用这种土法炼油不需要太高的技术,利润又相当高,“架好炼油炉只需三五天就可点火生产,干好了不用半年时间就能收回成本”。据知情人介绍,造一座土炼油炉,只需要投资三四万元,而生意好的话,一个土炼油加工点年收入高达二三十万元。

  在山路上,一名拖拉机司机告诉记者,他以前使用过直接从这里购买的“柴油”,但只是半成品,杂质太多,用了一段时间后拖拉机经常出毛病。据他透露,虽然小汽车不能直接使用“柴油”,但一些小加油站却把这些“柴油”提纯后,和好油掺起来卖,利润同样诱人。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土法炼油生产工艺简单,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而且由于生产设备落后,不能对炼制的油品进行必要的分层提炼,生产出来的油油质极差,是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更重要的是,生产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而且浓度很高,使周围居民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危害。执法人员依法取缔了该加工点。

  据执法人员介绍,废旧轮胎炼油点是国家今年查处不法排污企业的重点对象。根据国家关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规定,用土法炼油因其生产方式落后,环境污染特别严重,产品质量低劣,属国家明令取缔的生产行为。市民如果发现土炼油点,可拨打电话12365进行举报。 本报记者 陈浩杰 本报通讯员 卜瑞华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

  关于开展废旧轮胎土法炼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环保局(厅):
  随着汽车工业快速发展,橡胶轮胎用量快速增加,废旧轮胎回收利用问题日趋紧迫。近两年随着能源特别是石油价格的不断升高并持续处于高位,出现了利用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现象,并有蔓延之势。废旧轮胎土法炼油二次污染严重,对周边环境构成较大威胁。对此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和要求,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开展废旧轮胎土法炼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开展废旧轮胎土法炼油整治工作的认识。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对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坚决制止利用废旧轮胎土法炼油污染环境的行为。
  二、严格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的市场准入。各省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的规划布局和政策引导,遵循国家有关项目审批管理的程序和规定,按照有关产业政策及环保、安全等条件,严把准入门槛,从源头上进行防范。
  三、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废旧轮胎土法炼油污染环境的不法行为。各省发展改革部门要迅即对本区域内利用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相关情况,包括布点、规模、立项手续、相关证照、运作状况及危害程度等。并商环保、工商、质检、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企业和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捣毁非法生产窝点。
  四、做好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等便民措施鼓励社会监督,对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的不法行为保持震慑态势。
  五、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分赴部分省进行调研、督办和检查,请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六、请将此项工作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移动电话)、通信地址等相关信息,于12月15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和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工作基本情况及措施、建议等于12月底前报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五日

参考资料:http://news.163.com/06/1011/07/2T4UEBU20001124J.html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