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签名的确是个很严肃的事情。
但并不是没有签名,合同就永远不成立而不受法律保护。比如你有证明,非本意而自己知道此保险合同且没有异意、恶意,已经超过两年的,保险公司就不能以没签字为由作出拒赔、勒退等有损客户利益的处理。
但终究是麻烦。
楼主重视到此点,非常可贵!如此说是因为在我们国家,不按照程序依法处理事情,尤其是关乎法律的事务。比如朋友借点钱,很多人就不打借条,国情如此。
保险业也的确有理赔时,不会一定要验看笔迹的情形(不容易操作的),除非万不得已。--届时对谁不利还不好说,毕竟将来发生的事情谁也不知道是何性质。
但终究是罗乱。
签字即是对自己利益的确定和保护,也是责任和义务的承担。正如楼上所说:没签字就可以全额退费而不受犹豫期限制。但合理合法,不一定合情。
建议楼主:
认可所投险种,就到公司补办一个签字确认声明书。可以说明前阶段由于某类客观原因,没有亲笔签字,口头授权代理人签的,现在补办书面声明。
对于代理人,要坦诚相告(告诫ta),实在不满意,也可以到公司强烈要求更换后期服务的代理人。非不得已,不建议如此,毕竟我们生活在人情大国。--法制建设进行中。
投保还请理性,纯粹的感性投保,多数会让自己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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