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肯定的是你们公司领导给你办理的离职手续是非法行为,同时也可视为无效的。针对你提出的问题,为您分析建议如下:
1: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建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除非你是患有难以治愈的病症,否则公司不能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
就算是患有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还得进行相应的调岗,调岗后仍不胜任工作的才能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我想你不可能病到那种程度吧。
2:因此综上所述,你可以继续回单位和领导协商,若是领导执意要辞退你,则你可以要求对你进行经济补偿,若是公司不愿意支付,那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仲裁要求。电话: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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