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3-10-16
古典音乐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术语,广义的西洋古典音乐是指那些从西方中世纪开始至今、并在欧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创作的音乐,或者指植根于西方传统礼拜式音乐和世俗音乐,其范围涵盖了约公元9世纪至今的全部时期。主要因其复杂多样的创作技术和所能承载的厚重内涵而有别于通俗音乐和民间音乐。在地理上,这些音乐主要创作于欧洲和美洲,这是相对于非西方音乐而言的。另外,西洋古典音乐主要以乐谱记录和传播,和大多数民间音乐口传心授的模式不同。
流行音乐是根据英语Popular Music翻译过来的。按照汉语词语表面去理解,所谓流行音乐,是指那些结构短小、内容通俗、形式活泼、情感真挚,并被广大群众所喜爱,广泛传唱或欣赏,流行一时的甚至流传后世的器乐曲和歌曲。这些乐曲和歌曲,植根于大众生活的丰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众音乐”之称。但是,这样的界定有可能使那些本不属于流行音乐的音乐如《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马赛曲》、《洪湖水浪打浪》、《歌唱祖国》、《东方红》《南泥湾》等,仅仅因为它们也在群众中广泛流传而都可被划归为流行音乐。另一方面,又把那些分明是流行的音乐,由于它们流传不开(这在流行音乐中也为数不少)而排除在流行音乐之外。显然,流行音乐不一定都流行,流行的音乐也不只是流行音乐。
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假如按你的理解,古典音乐预留i型那个音乐是相对存在的话,那么流行音乐可以是可以成为古典音乐的。但是按照准确的学术定义,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