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与流行音乐:今天的流行音乐能够成为未来的古典音乐吗?

为什么古典音乐到今天仍然能够被奉为至圣,永远流转下去,可古典音乐在以前也是流行音乐啊。可现在的流行音乐看样子没有多少可以流芳百世的,都是曲终人散,不会被传唱很久的。这其中究竟有什么原因?

我说一些个人看法,并不是标准答案,只供你参考。

先说概念问题
①古典音乐如何理解。一般认为古典音乐都是指西方主流文化下发展起来的音乐,它是一个很完整的体系,一项独立的事业。大多数古典音乐的作曲家写音乐,主要都是为了写音乐本身而写,或者为了发展音乐的体系,创新来写,一定要写别人没写过的音乐,用别人没想到的想法。在创新上非常高,同时比较悦耳,一般人比较容易接受,这样的作曲家就会成为广为流传的“伟大作曲家”,比如莫扎特就是这样。
②“流行音乐”是什么。流行音乐简而言之,指的是作为商品出售的音乐,它创作的目的主要是盈利。这样看来,流行音乐和古典音乐有很大的差别,古典音乐主要追求创新,同时兼顾一下听众的感受;但是流行音乐完全可以为了买的多,获利多而把100%精力都放在旋律的悦耳程度上,可以完全不管创新与否。
③二者的区别带来的影响。因为古典音乐内在的有意思的那些因素需要你认真听,有一定的知识基础才能体会到,所以古典音乐有一定的门槛;而流行音乐不需要,因为很多流行音乐作曲家不会期望听众不做其他事,专门听音乐,感受音乐本身,因为一般的流行音乐听众都仅仅是把音乐作为一种陪衬,当做背景或者心情的装点。所以流行音乐创作更多考虑第一反应抓住听众,并不是听众仔细听、剖析了以后发现其中可贵的创作理念。
④“古典音乐以前也是流行音乐啊”这句话不对。从狭义的角度说,流行音乐指的就是商品音乐,而20世纪以前几乎没有这种商业体系,压根不存在流行音乐,所以不能说“古典音乐就是当年的流行音乐”;从广义的角度说,如果“流行音乐”指一切当时比较火,很多人爱听的音乐,那么古典音乐在当时也不一定是流行音乐,有的确实是,比如舒伯特的各种歌在当时的欢迎程度和今天流行歌差不了多少;但有的就不是,比如贝多芬写的就不见得流行,可以从一件事上看出。贝多芬晚期写弦乐四重奏Op130这一首,起初把一个很长的《大赋格》(赋格这种规矩比较多的复调音乐一般人可能不太喜欢,肯定悦耳程度上有一定损失)作为最后一个乐章,然后去演出,完了以后他问现场听过的人“听众最喜欢曲子的哪个乐章啊?”别人说大家都喜欢曲子的倒数第二乐章(旋律很优美舒缓的曲子),但是最后那个赋格都不怎么喜欢,贝多芬很失望,他认为重头戏在最后那个乐章,因为那集中体现了他的创新思想,他希望音乐理念有新的发展。最后他重写了一个末乐章,把大赋格单独作为Op133出版了。不光是贝多芬,在没有流行音乐的年代也是有很多作曲家是这种想法,要发展音乐的理念,而不是让大家听上去好听。只要是这类作曲家写的,当时肯定不怎么流行,但是照样流传下来了。

然后回答楼主的问题。
我觉得有两点原因。第一,上面大致说了,古典音乐的生存依靠的是音乐本身创新程度综合社会影响,“创新程度”这部分完全是客观的,可以从谱子上就分析出来,所以评价音乐好不好,人们愿不愿意传承它,都有相对比较明确的标准;但是流行音乐靠的是悦耳程度、第一印象(往往多听几遍就会烦,但是古典音乐变化非常丰富,的确不太容易听腻),或者人生经历什么的(很多人喜欢一首歌都是因为这首歌出来的时候他经历了什么事所以才喜欢,但是下一代就不见得这样),这些我觉得都偏向于主观,不稳定,按照什么标准归类,创立什么理论,都不太好办。第二,现在是信息大爆炸时代,垃圾信息对比较有用的信息具有埋没作用,说不定有那么几首可以流传的流行音乐,但是一大堆流行歌,它在第3页,听到第2页就睡觉去了,第二天列表刷新了有沉到第4页去了,到头来你压根没去听它。

最后提醒一点,我觉得“古典音乐到今天仍然能够被奉为至圣”这句话很不好,这种观点有点秀优越感的嫌疑,古典音乐和其他音乐都是平等的,没有谁比谁更神圣,古典音乐流传都是一些客观条件造成的,主观上谁都有权力不喜欢,如果说古典音乐是至圣,那么并不喜欢古典音乐的人就是害怕神圣的不死生物么?古典音乐听众始终要清楚,听古典音乐是因为喜欢,就和别人听流行音乐是因为喜欢一样,听哪种音乐和人的“品味”“人生境界”等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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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6
很多人不了解,古典音乐是什么意思,古典、流行、摇滚、蓝调,这些都是一种曲风,所谓古典音乐就是一种曲风的音乐,而不是古时候经典的音乐,而是古典风格的音乐,换言之现代人新创作的古典风格音乐也是古典音乐,例如《梦中的婚礼》《秋日私语》。而很久前的流行曲也不算古典音乐,例如李香兰的《夜来香》,也不算古典音乐,再过100年也不算,因为它始终是流行风,不是古典风。
第2个回答  2013-10-16
古典音乐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术语,广义的西洋古典音乐是指那些从西方中世纪开始至今、并在欧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创作的音乐,或者指植根于西方传统礼拜式音乐和世俗音乐,其范围涵盖了约公元9世纪至今的全部时期。主要因其复杂多样的创作技术和所能承载的厚重内涵而有别于通俗音乐和民间音乐。在地理上,这些音乐主要创作于欧洲和美洲,这是相对于非西方音乐而言的。另外,西洋古典音乐主要以乐谱记录和传播,和大多数民间音乐口传心授的模式不同。
流行音乐是根据英语Popular Music翻译过来的。按照汉语词语表面去理解,所谓流行音乐,是指那些结构短小、内容通俗、形式活泼、情感真挚,并被广大群众所喜爱,广泛传唱或欣赏,流行一时的甚至流传后世的器乐曲和歌曲。这些乐曲和歌曲,植根于大众生活的丰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众音乐”之称。但是,这样的界定有可能使那些本不属于流行音乐的音乐如《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马赛曲》、《洪湖水浪打浪》、《歌唱祖国》、《东方红》《南泥湾》等,仅仅因为它们也在群众中广泛流传而都可被划归为流行音乐。另一方面,又把那些分明是流行的音乐,由于它们流传不开(这在流行音乐中也为数不少)而排除在流行音乐之外。显然,流行音乐不一定都流行,流行的音乐也不只是流行音乐。
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假如按你的理解,古典音乐预留i型那个音乐是相对存在的话,那么流行音乐可以是可以成为古典音乐的。但是按照准确的学术定义,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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