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将应收票据贴现后,有关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将面值为48000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收到贴现款47000元,带追索权。当贴现票据到期时,(1)假定债务人如期付款 。 (2)假定债务人未能如期付款(3)假定债务人和甲公司均无力付款。在这三种情况下,甲公司的会计分录应该怎样做?

(1)承兑人如期付款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表示甲公司不欠银行钱,别人也不欠你的钱,两清)
(2)承兑人无力支付,若甲公司有资金,则按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支付票据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两清)
(3)如果承兑人和甲公司都无力偿还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表示承兑人欠甲公司的钱,前面已经挂了短期借款代表甲公司欠银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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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甲公司将面值为48000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收到贴现款47000元:

借:银行存款 47000
财务费用---利息 1000
贷:应收票据 48000

(1)假定债务人如期付款 。 ——无需做账

(2)假定债务人未能如期付款
借:应收票据 48000
贷:短期借款 48000

(3)假定债务人和甲公司均无力付款。

借:应收票据 48000
贷:短期借款 48000

借:短期借款 48000
贷:营业外收入 48000追问

带追索权的贴现,不是贷方为短期借款吗?对于第(1)问,可不可以做这样的分录: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 ?

追答

不可。

追问

可我教材上说,带追索权的贴现,贷方记“短期借款”,不是记“应收票据”。所以当债务人如期付款,那不是短期借款和应收票据都注销了吗?

追答

假定债务人如期付款,则该权利灭失。所以不用核算。


借:银行存款 47000
       财务费用---利息 1000
贷:短期借款  48000

那么

借:应收票据 48000

贷:短期借款  48000

追问

既然灭失了,不是应该注销“应收票据”,把它记入贷方吗?

追答

如果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47000
财务费用---利息 1000
贷:短期借款 48000
那么

(1)假定债务人如期付款

借:应收票据 48000
贷:短期借款 48000

(2)假定债务人未能如期付款——无需做账。短期借款偿还,可以与银行协商,如果立刻偿还,则
借:短期借款 48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

(3)假定债务人和甲公司均无力付款。
借:短期借款 48000
贷:营业外收入 48000

追问

对于第(1)问,债务人如期付款了,那么银行就不会找甲公司讨债,甲公司的短期借款不就是灭失了吗?为什么还要贷记短期借款?

追答

(1)假定债务人如期付款

借: 短期借款 48000
贷:应收票据 48000

写反了,抱歉

追问

哦,没事,谢谢了!

追答

谢谢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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