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交十个月保险,加上以前交的二年,可否领失业金

如题所述

如果你是非个人原因中止劳动关系的,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关于失业金领取的有关内容如下:
1, 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 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在参保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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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1
如果以前的二年与现在的十个月是连续缴纳的(未中断过,最好是办理转移的),应该是可以领取的;如果是中断的,之前也未失业登记过,那一般就不好领了,应该要连续缴满1年才可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