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5-07-16
2015年,辽宁省新农合筹资标准为410元,各级政府补助320元,个人缴费90元。
在门诊报销补偿方面,《意见》提高了乡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例,规定可逐步达到50%左右,封顶线不超过当年筹资标准的50%。
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由原来5元/人次提高到6元/人次。村级门诊补偿分两种模式,一种是补偿比例可达到25%,封顶线不超过当年筹资标准的50%;另一种是补偿比例可达到80%,封顶线不超过当年个人筹资标准的50%。
住院补偿继续实行分级分段按比例补偿,新农合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补偿比例保持在75%左右。经过转诊到省外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可分两段,1至10000元补偿比例分20%、25%、30%三个档次,10000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分35%、40%和45%三个档次,供各地区选择。各地可自主选择每个段位的补偿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