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在多长时间内申请有效?

如题所述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2年。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了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另外我国《合同法》第129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要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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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5
1、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民法规定的)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况为1年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特别法规定的):
a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b 以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为2年。
c 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
d 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为1年。
等等
4、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
只适用于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权力被侵害的特殊主体。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3-10-15
一般是2年诉讼时效~~~~如果真的不够公诉条件,被退回,因为你一直在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从新计算,不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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