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0-15
1、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民法规定的)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况为1年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特别法规定的):
a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b 以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为2年。
c 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
d 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为1年。
等等
4、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
只适用于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权力被侵害的特殊主体。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