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 请问什么是片面优惠国待遇 出自南京条约

如题所述

片面最惠国待遇

是指一国在通商、航海、税收或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享受现时或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同样的一切优惠、特权或豁免等待遇。此种待遇称为“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的取得必须有条约和根据。最惠国待遇一般是相互的,缔约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相互享受最惠国待遇。但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往往只片面规定该缔约外国得享受最惠国待遇,而中国则无对等权利,是片面的。
"设将来大皇帝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用示平允。"(中英《虎门条约》)这就是说只要中国给其他国家好处,英国就可以同享。正常的国际交往中,最惠国待遇应是双方互惠。英国只要求中国给予英国最惠国待遇,却未承诺英国给予中国同等待遇。这就成为签约双方不平等的"片面"最惠国待遇。继英国之后,有15个国家先后从清政府那里得到片面最惠国待遇。由此会出现什么局面?清政府只要给一国某种特权,就要给所有享有片面最惠国待遇的国家同样的特权,中国变为资本主义世界争相宰割的对象。

附件规定,准许英国人在五口租地建房,永远居住。这是日后"租界"制度的开始。租界是资本主义国家强迫清政府在通商口岸或城市划出的作为外侨"居留和经商"的一定区域。后来侵略者逐渐取得租界的管理权,租界成为他们进行政治、经济、文化侵略的据点,成为"国中之国"。英国在上海建立了第一个租界。
《南京条约》附件使英国从炮舰轰开的中国大门里攫取到更多的侵略权益,接锺而至的是美国和法国。追问

我还有一个问题 老师说 分封制被废止是在秦朝 可是西汉时大封同姓诸侯 我觉得很矛盾 他也解释不通 求解

请问你是高三吗

追答

公元前 221年,秦王赢政(前246~前210年在位)统一六国,结束了长期的诸侯割据局面,建立了一个以咸阳为首都的幅员辽阔的国家。这个国家的疆域,东至海,西至陇西,南至岭南,北至河套、阴山、辽东。秦王政兼采传说中三皇五帝的尊号,宣布自己为这个国家的第一个皇帝,即始皇帝,后世子孙代代相承,递称二世、三世皇帝。他认为帝王死后以其行为为谥的制度,是“子议父,臣议君”,有损于帝王的尊严,所以宣布取消。他规定皇帝自称曰“朕”,并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仪和文书制度。这些都是为了显示皇帝的无上权威,表示秦的统治将万世一系,长治久安。
周代以来建藩建国的封建制度,与皇权专制和统一国家是不相容的,所以必须加以改变。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丞相王绾请封诸皇子为燕、齐、楚王,得到群臣的赞同。廷尉李斯力排众议,主张废除分封诸侯的制度,全面推行郡县制度。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余郡。这些郡完全由中央和皇帝控制,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中央集权的制度从此确立。始皇二十八年的峄山刻石辞说:“追念乱世,分土建邦,以开争理”;“乃今皇家,壹家天下,兵不复起”。这说明秦始皇认为废分封行郡县是消除各地兵争所必须的。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

所谓分封制,指的是跟宗法制相对应的,这里的分封对象是宗法制中的有血脉亲信的皇室成员。
汉朝也有分封但是,跟秦朝之前不同的是,首先第一点他采用郡国并行制,就是郡制和国制,郡就是由皇帝直接管理的地方,国就是秦朝以前时期的诸侯。第二,周朝的分封制,分封后,中央政府更像是个武林盟主,没办法对分封国进行政治上的绝对统治,所以后期周王室衰弱后,出现春秋战国。晋国衰弱后,三家分晋。而西汉时期的分封则是几乎绝对统治,至少每个国中的国相要有中央指派。汉武帝更是设立13家刺史检查地方郡国。总而言之一句话,西汉分封诸侯是在郡国并行制下进行分封,可以说郡国并行制是在分封制基础上进行的一次制度改革。二者不同,这样我们说分封制被秦朝废止到西汉有出现分封就可以理解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