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如题所述

  举例说明如下(假定下列例子均是独立的,并且无期初余额):  ①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②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01万元,则月末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l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③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在已交税金明细科目核算),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④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2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此题转出多交的增值税只有30万元,而不是50万元,借方与贷方的差额2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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