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之死是法律公正还是舆论影响?

如题所述

药家鑫昨日被执行死刑,他的人生就此也就画上了句号,但是伴随着这起案件的舆论之争却并未就此中断。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药家鑫之死不是法律的公正判决,而是受到了社会舆论左右的结果。言下之意,即药家鑫本不该死,社会舆论左右了司法的公正判决。那么,到底此种观点具备多少可信的“成分”,一旦可信,那么,药家鑫之死不但不能说是社会公正和司法公平的体现,更应该说是另一种不公的征兆?但细细琢磨,此种舆论干涉司法公平的说法,不但站不住脚,更是歪曲和误解了社会舆论的作用。其一,要说社会舆论对药家鑫案件到底是否有影响,答案是肯定的。药之死,最高法的批复是: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这一方面,说明了药家鑫案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之恶劣,理应判处死刑;另一方面,其实更重要的是让公众明了判决依据之所在,然后体现出司法的公平和可贵。其二,社会舆论对药家鑫案件肯定有影响,但关键的问题是,此种影响的结果,是使司法判决走向公平还是走向颠覆司法公平的另一面,这才是问题所在。那么,关键问题就在于,药家鑫的犯罪事实,是否应该走到死刑这一步?而恰恰是,这不是一件普通的交通案件,而是故意杀人的残忍案子。因此,有必要说的是,如果社会舆论对司法判决的影响,从不公走向公平,这正是社会舆论存在的重要作用。社会舆论的存在,其实就是在对具有公权地带的权力范围起监督的作用,而如果说社会舆论的存在不能发挥“监督”的实质性作用,成了一种有名无实的摆设,那个时候,我们还需要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等等的社会舆论的存在来干嘛?其三,要说真正在干扰司法公正判决的,实际上并不是围观的公众和媒体,而应该是此前存在的从“激情杀人”到“师生上庭求情”,再到“教授联名呼吁”的种种声音。就是因为有这些声音的存在,原本一个惨烈但足够简单判决的案子,一拖再拖,也正是因为在这一过程中,害怕司法公平“越轨”的社会舆论才会愈演愈烈。确实,如果没有社会舆论和那些专家舆论的博弈,很难相信此案又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公众遗忘,继而又给社会添加了一桩不公的罪证。其四,造成社会舆论强烈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在诸多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有了太多的“前车之鉴”给公众造成了一种潜意识的恐慌。在社会权力资源过分集中而又缺乏制约的前提之下,权力对司法的公平判决总在起着调控和左右的影响。权力主义之风盛行,政府包括法院的公信力正在流失,能否真正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很多人不免心生担忧,因而,在司法公平判决不能成为正常法治现象时,公众宁愿相信舆论的作用,也未必相信司法会给予公平。或者说,舆论在这个缺乏社会公平的背景下,成了保证司法公平最后的“救命稻草”。其五,舆论监督的另一概念,其实正是要求政府和法院能在阳光下行使公权,而轻易给社会舆论乱扣“干涉司法判决”的帽子,无疑是想把公权置于阴暗处,这正是最可怕的“阴谋论”。没有了社会舆论的存在,没有了媒体和公众的声音,在任何一个社会下,顺其自然的权力必然导致可悲可怕的结局。一旦社会舆论被妖魔化,失控的权力必定只会更加肆无忌惮,也会给原本形势不妙的司法环境加重社会的沉重负担。其六,司法公正不能忽视民意,但也不意味着司法判决要受民意舆论的左右,任何时候,司法判决都是独立的,个人的民意如此,掌握公权的政府也如此,都不能对司法判决产生影响。当然,在现代社会下,司法判决直接忽视民意舆论是可怕的,也是不能的,但司法判决不是被舆论牵着鼻子走,而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案情的本身的情形和刑罚准则,做出能经受得住公众和历史检验的判决。因此,司法考虑民意舆论,并不是被舆论干涉,在司法公平判决和舆论监督之间,并不是矛盾的,而是统一和相辅相成的。因而,一直牵动社会大脑神经的药家鑫,并不是死于舆论的影响,而是司法的公平判决。在这个案子上,胜利的,唯有法律的公平和社会公正的胜利。而其他的,统统都是扯淡。推荐:揭秘日本混乱的男女同浴文化(组图)推荐:日本黑社会女老大纹身全过程(组图)地球上的“外星生物”(图)洗车店有点“色”身穿比基尼洗车印度古传神秘女体按摩法英国另类艺术家雕塑“女阴长城”(组图)国外情趣宾馆里常见的12个雷人性爱道具(图)英国商场顾客集体穿内衣抢购俄罗斯美女短裙上街超有创意的烹饪围裙国外狂人的疯狂的婚礼精子自行车,运精子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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