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康熙“立储”遗诏会选定谁呢?愿听阁下个人见解。

如题所述

把“十”改成了“于” 就成了“传位于四子” 但是实际上清朝在写诏书是都是写皇四子 皇十四子如果吧“皇十四”改成 “皇于四” 明显不通满意答案ご愺メ芯ャ11级2009-08-21康熙十三年(1674年),康熙帝立皇后所生的一岁的皇次子胤礽为太子,但数十年后由于太子本身的素质问题及其在朝中结党而废太子。废太子后众皇子觊觎皇位,矛盾更加尖锐,故太子废而复立,但康熙仍无法容忍其结党,三年后再废太子。最终在康熙六十一年临终时传位于皇四子胤禛。传位给胤禛的理由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康熙是希望精明干练的胤禛能大力改革康熙末年的宽纵积弊,也有人认为康熙是因为钟爱胤禛之子弘历(未来的乾隆帝)而传位于他,还有传说是顾命大臣隆科多和胤禛矫篡遗诏,故有“传位十四皇子”窜改为“传位于四皇子”之传说,但按清宫秘档分析,遗诏是由满、汉、蒙三种语言并列写成,“传位十四皇子”改为“传位于四皇子”之传说符合汉字书写逻辑,却无法符合满文及蒙文书写逻辑。繁体汉字十和于大相径庭。此为误解补充:答案是搜索的,但我之所以发这个答案,是因为我看过关于康熙遗诏方面的讨论,想法等同于我发的这个答案。补充:正确的诏令中一般“于”字写成“於”字,所以这个于字是难更改的,而且,我觉得称谓上有问题,应该是传位皇十四子,称作十四皇子好像是不合逻辑的。这是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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