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收到一封地税局的信件,没有打开看,当时前台给我时,我随手扔到了抽屉里,当时也没有注意看是税务局的(由于工作关系,平常能收到大量的垃圾信件),今天没事翻抽屉看到了这封信,内容是,地税局说据他们掌握的信息,说我有两份或两份以上的工资收入或其他收入,让我在3月31日前联系地税局补缴个人所得税,或者说明情况,但是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过两份工作啊,而且现在都已经10月份了,中间也没有人联系过我,问我们公司会计,也没有接到什么通知,我现在是还需要联系地税局说明情况呢,还是不要理会了呢?希望了解实际情况的人告知下,如果可以不理会,最好不理会了,太麻烦,请假去处理还要扣薪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