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税局3月份通知我有两份工资,要求联系补缴个人所得税(在线等)

今年3月收到一封地税局的信件,没有打开看,当时前台给我时,我随手扔到了抽屉里,当时也没有注意看是税务局的(由于工作关系,平常能收到大量的垃圾信件),今天没事翻抽屉看到了这封信,内容是,地税局说据他们掌握的信息,说我有两份或两份以上的工资收入或其他收入,让我在3月31日前联系地税局补缴个人所得税,或者说明情况,但是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过两份工作啊,而且现在都已经10月份了,中间也没有人联系过我,问我们公司会计,也没有接到什么通知,我现在是还需要联系地税局说明情况呢,还是不要理会了呢?希望了解实际情况的人告知下,如果可以不理会,最好不理会了,太麻烦,请假去处理还要扣薪水的。

1、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属于自行申报的情形,应于次年3个月内选择到其中一处税务机关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2、您的情况的可能原因:
(1)之前任职受雇于某单位,离职后其未在个税申报系统中将您的信息删除,从而虚列了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部分企业为了达到少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会通过不法途径买取个人信息,虚列员工申报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以达到少交企业所得税和隐藏利润、挪用工资薪金等目的。
3、建议:建议您跟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清楚,主动弄清楚原因并协助解决问题,若置之不理,可能助长违法犯罪行为,并可能影响您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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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0
这种情况实际很普遍的,或你的身份信息让人注册公司了,或被人虚列员工申报工资薪金了。不理会没多大关系的。
第2个回答  2013-10-09
现在的个人所得税软件将每个单位的名字身份证等信息输入,如果你在其他单位有兼职工资,就会一块报到税务局,税务部门就会比对核实你的工资总收入,如果单份工资不超,但是2份合在一起超额,就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你确认没有其他收入就不用去管他,否则的话,就要当心了。
第3个回答  2018-03-17
我也遇到这个问题了,请问你是怎么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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