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十堰房县下岗职工,以前单位交的有医保,以后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县工商局
1、工作不深入实际,执法随意性大,执法态度生硬。

(1)少数工作人员自己不认真学习,有些法律法规自己没弄懂,群众一问三不知,动则就罚款。如文峰有几个个体商店在记台帐时不知道怎么记,请教工商分局的某同志如何记。这个同志说我也搞不清楚。后来说市的要检查记台帐情况,于是就下发罚款通知书。群众反映说,你们来了应该教我们如何记,我们要是不改,你罚多少我们就无话可说,哪象你们这样来了一说就下发罚款通知书,简直让人不可理解。

(2)执法了了搞钱不是教育人。双台个体工商户康某因不知怎么记台帐,双台分局就下发罚款通知书1000元,该户交了300元很有意见。

(3)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散装食品流通环节的管理,公路边商店查的严,对边远山区不闻不问,只收这费那费。

2、重收费,轻监管。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只要费一收就合法了”。如对市场销售环节的商品质量缺乏有效监管。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上经常出现打击不力,既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又干扰了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3、只讲罚款,不讲服务。

(1)竹坪乡宽坪村个体工商户何某营业执照在2007年3月到期,因没有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新证,今年4月工商部门口头通知要罚款14000元。经协商,改为1000元,并于今年4月28日下发通知,又按每日罚款的30%加罚,该工商户说,之前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多次到店检查,从没提醒过变换新证,等到造成事实后就罚款,这叫什么服务人民。

(2)大庙乡四庄村李某办有商店,2007年7至8月份分三次交了管理费780元,并在最后一次交款单上注明今年已交清,可在9月11日又加收125元。2007年9月,得胜两个工商户(专业性强的工商户,省里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办下许可证),有段时间没有办到营业执照,罚款一万元,至今还没把正式发票给该商户手中。

(3)竹坪村李某2006年购买一部农用三轮车,今年7月18日不知以什么理由受罚款2000元,结果多次协商罚款500元,票据是单联填写。秦家坪村杨某有一农用三轮车,2007年工商分局的陈、张两人以调查经营情况到该户,一个月后给该户下达通知到工商部门办理有关证件,并以无照经营罚款2000元。

去年原梁家乡4个村的农户先后买了十几部农用三轮车,工商的熊某等二人到这些村后,通知三轮车主进行登记,也没办证,登记毕后就走了,随后寄去罚款通知书,都是3000元以上。一群三轮车主邀伙一起要到县政府上访。官渡镇值班书记及时找到工商局的领导沟通,才妥善解决此事。当年熊某在个体理发店收管理费,店主说我巴掌大一间屋你可以涨价嘛。熊说你理发也可以多要点嘛。2006年官渡街张维国自做模子倒水泥砌块,做了上万块,熊某去后张口要罚一万一,半月内不交罚款,就上法院见。张维国争吵说,我一直没听你们说过,一搞就罚款,你要这样搞我把一家老小引到工商局的去。后找人去说情,给了点钱办了个证。诸如此类的还有官渡街居委会文书的妻子倒砌块也说要罚款5000元,最后只好不搞算了。

4、少数工作人员在个体商店吃、拿、卡、要、赊商品抵费。如原双台工商分局梁某在一朱姓个体商店经手赊账17282.70元,其中已付8000元,其余还有9262.70元,至今未结算。又如该所任某欠该店1700元,后来由于查处朱某店内4瓶假酒,县公平交易分局罚款3000元,任某只认1000元,于2002年7月打欠条1000元,至今没还。

5、使用不合规的票据,票据填写不规范。如在收取田家坝镇个体工商户黄某营业执照办证费的单据上未填收费事项,在收取田家卫生院合同签证费2000元的单据上收费项目栏仍是空白,且收费人的签名难以辩认。

6、宣传工作没到位,强行征收消协、个协及杂志费。工商部门在收取各种费用时,没做好宣传工作,同时在某项费用上,没有执行自愿的原则,如大多数工商户都反映把消协费、个协费都一律征收。强行给个体工商户征订《中国消费者》杂志每年72元,个体商户反映说钱交了我们便欠一张纸。

7、移民乡镇个体工商户反映,要求把一年一次性征收的个体工商管理费等种种费用,从移民搬迁之日起退还给交款户,不足移民的地方个体工商户要求要认真执行政策,从九月份起不再征收工商管理费,征收了的要退还。

二、县地税局

1、定税不公正,收税不合理。

我们在个体工商户中了解到,定税不公的现象依然存在。如同样的地段,同样的营业额,有的店一年交税1200元,有的交2000元。还有个别工作人员在定税收费时,自行表态,错用税率。群众反映说“有面子、有门路的人少交钱,找不上关系的只有多交钱”。在核税、收税、查税“三关”上仍存在不透明、不公正、不公示的问题。同时,在征收个人所得税上,也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如县某局一干部反映,他们局的职工按标准都上交了个人所得税,而某些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没见地税部门去收过。

2、税征存在遗漏,税源有流失。

按照国家契税暂行条例,房屋产权交易应征收契税,财税字1999年210号文件的优惠政策中也明确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取消这个税种,而我县房屋产权交易契税征收,从2003年由财政部门移交给地方税务局后,在农村基本上未开展这项工作,致使地方税源流失。

3、服务不优质,责任意识差。

少数干部存在特权思想,认为税务机关就是“管纳税人的”,对待纳税人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服务不优,态度生硬。如某镇直机关一负责人到县城服务大厅开税票,在开票窗口处,喊工作人员多次,而这名工作人员与另一名工作人员正在闲聊,连理都不理。经再次催叫,才将此事办了。据纳税人反映,缴税大厅少数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没有好脸好言语对待纳税人。

4、收税打白条,购物有赊帐。

按照地税部门管理要求规定,收税不允许打白条,杜绝不开票,不允许向经销户欠钱或赊物。而我们在边远山区发现,仍然存在极少数工作人员收税不开票或打白条的问题。同时,还有个别人向纳税对象的经销户欠钱赊物,而这些经销户又不好直接向当事人催要交款。还有一些违规现象存在,如有人违规向纳税人借钱购新车,有人将旧车抵给纳税人。

5、单位无票据,群众不方便。

票据使用,既要规范,又要方便群众,哪些票据使用多,涉及面广的单位,应考虑一个妥贴的办法来解决开票难的问题。如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反映,他们使用票据量大,牵涉到千家万户,可经常领不到发票。给他们在工作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5、税法少宣传,纳税变糊涂。

各种税收政策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情,不仅要在城区宣传,更应该宣传到农村。而这项工作在农村还很薄弱。如农村村级公路建设,属国家补助款和农民集资款修建起来的公益事业,应不应收建安税,应作好宣传解释工作。我们在某乡镇一个村听到反映这个问题,他们建村级公路,国家补助拨付款15万元,扣了建安税9600元。钱本来就不够用,再扣一点,就更加困难,他们对此不理解。

6、布点不合理,交税成难题。

税务部门机构改革后,乡下的分局全部撤掉,纳税人不管交多少税款,不管路程多远,不管天晴下雨,都要跑到县城交款,耽误时间不算,还要花上路费几十元。这只是降低了部门的行政费用成本,却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三、县城建局

1、城市规划与实际建设存在“两张皮”的现象。主要表现在“规划设计图纸很规范,实际建设显得乱”。如城关镇规划图上有公园、有绿地,而实际上建设只见楼房不见树,并且建筑密度大,消防通道狭窄。有些市民反映说,我县所谓的城市规划,就是见缝插针;所谓的开发就是建楼房。特别是配套设施不到位,不健全,无绿地、无停车场、无菜市场等必要场地。与我县提出的要建设一个“山水园林城”的设想格格不入,城关、宝丰两镇此类问题尤为突出。有的市民反映说“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2、县城集镇周边村的市政规划滞后,已给百姓家园带来不应有的麻烦。例如城关有的农户反映“我们要建房,首先找村长,然后到镇上,事情难解决,最后找信访(县信访办),真是难为我们了”。例如溢水镇周边已建,正建的楼房大部分均由镇政府批建,购房者办不到房产证,已埋下了不安定的社会隐患。

3、城建执法大队有时执法力度不够。“车在人行道上乱行,菜在公路两边叫卖”的现象时有发生,随处可见。如,城关鲍竹路口温家槽路段乱停、乱靠尤其突出,近几年发生的几起恶性事故,无一不与此有关。

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后续开发监管不到位。如从县中医院到工商局的道路两边无下水道,拥挤在公路两边人行道上经营的个体户,在路面上随意泼脏水,严重污染环境,过路行人与车辆在此经过时,实在感到无奈而怨声载道。又如,西关社区富贵家园小区去年六月交付使用,共有80多户人家,现在多处出现问题,墙壁出现裂缝,屋顶漏水,下水道不通。再如,辕门街老招待所院内,开发商把房子建成后,新房四边地平被破坏不修缮。同时该拆的不拆,还是乱七八糟的。大街西头,城门洞口新开发的取名“旺都新村”盖了六栋房子,共有140户。设计图上有地埋式垃圾箱,可房子建好后,至今未建垃圾箱,只放了几个垃圾桶,同时又不及时清运,现在卫生条件极差,居民意见极大。此外,由于新开发项目引起路面不平、路灯不亮(辕门街下街道)等现象时有发生,给行人、行车,尤其是下晚自习回家的学生带来极大的不便。

5、对乱搭乱建行为制止不力。有的批四建五,批六盖七,房顶及四周私搭乱建随处可见。对有的违章违法建筑在处罚上也只是罚款了事(房顶建一层,四周搭偏厦)。

6、有乱执法乱收费的现象。城建大队在执法的过程中,缺乏人性化,按自己的意愿说“罚”就“罚”,不按一定程序办事。桥东煤矿在工业园区建两层办公用房,城建大队去了以后,就提出罚款1万元。桥东生猪集中屠宰厂的建设是民心工程,厂内计划盖四层办公用房,报城建局审批,城建局说盖四层要交10万元的费用,屠宰厂的老板只好 分着盖两栋两层办公用房,打乱了厂区的规划,也极不合理。有关领导到厂区看后很有意见。再如,人民路名优土特产经销部许祚秀反映,门面上的旧招牌被风刮掉甩坏,自己换了一块同样内容的招牌,也要被城监人员罚款3000元。后经县行政中心调处为不罚款,只办证。

7、办事效率较低,服务意识不强。据很多建房者反映,没有一年以上的时间,根本拿不到报批的建房手续。田家财政所反映,该所为搬到新集镇,所长从5月份开始跑办建房手续,两个多月光在城建就办了几十个手续,到8月19日就剩开工许可证未办到。为办这个证,又跑了三趟,经办人每次都说要领导签字才能办证。所长说不知领导签个字咋这难签,“大移民”他们没有特事特办,等下去会猴年马月,回去就开工建房了,可质监部门却说“无许可证建房要停工”。所长发气说“我把楼房建起来,等他们来拆!”

8、落实潘口电站移民政策打折扣。据反映,建房费用中,档案管理和质监费,属免收项目,却收了(财政所5000多元)。田家卫生院建房八项收费中,其中大部分属免收项目,却全额收了47335元。卫生院的财务负责人脑火地说“我们交了钱,还要租专车,接城建设计院的人到十堰,住宾馆,管吃管喝管睡,且还存在着收费单据不规范的行为(白条收取设计、监理定金11000元)”。

9、部分工作人员对下岗职工收费优惠政策顶着不落实。如千里大酒店经营者刘必华属同步器公司下岗职工,2007年6月刘在其妻患病无法经营的情况下,重新办理了个体户营业执照,要求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期间,卫生局、工商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先后落实,但环卫所以各种理由不予落实,刘随即投诉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在调查的基础上写出了《投诉查处专报》,按照原县长(现在的沈书记)的电话要求,分管经贸工作的全县长在专报上批示“刘必华应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直到三年期满”的意见。刘带着县长批示的意见,找到环卫所方所长要求落实,方说“你的事是定了的,不行你再找县里”。刘说“省里我都敢找”,方说“你找到中央还要找到我落实”,刘说“你不落实优惠政策的依据在哪?”方说“我说的就是政策”,于是刘气冲冲的走了,至今,政策文件、领导批示都未落实。刘说“打算到省的,到北京”。

10、城市拆迁工作中缺乏与部门协调,侵害了被拆迁单位的合法权益。如原县食品公司人员反映,食品公司的房屋拆迁把原没有公摊的面积,房子在建起后又分摊给职工住房户,公司原公共的地皮,开发建房后,土地由城建无偿占有,偏向开发商,公司的利益被侵占。

四、县畜牧系统

1、对动检、防疫政策的宣传不广泛,社会知晓率低。如南坝村主任魏远贤等人反映:听说防疫费免了,我们村至今还是一头猪收3元钱,而实际收的是检疫费,被误认为收的是防疫费。

2、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对引进良种把关不严。

(1)大庙乡、得胜镇的李某和陈某都是老兽医,销售兽药、饲料多年,并都办有许可证和执照。于2004年底,工商和畜牧局将两证统一收回,说是由省有关部门统一办理,而迟迟又没办下来。2007年工商部门以他们没有办证为由,各处罚一万元。

(2)大庙乡里泗沟村今年元月以700至900元一头的价格购得良种猪15头,80%以上的母猪都配不上种,给农户带来损失。

3、承诺不兑现,失信于民。秦古镇张家沟村办有村牧场,养鸡3万多只,养羊60多头,畜牧局原来说给一定的补助,条件是要把大黄鸡改为竹山大鸡,现在又说室内养的不补,要改为散养。

4、配送产品质量把关不严。畜牧局服务中心于今年7月将两件80袋畜铜猪用新混饲料送到一个乡(镇)服务中心进行销售,而该饲料有效期至2007年12月。擂鼓镇个体户李某今年也收到该局配送的过期兽药和饲料。

5、乡镇动检站条件差,检疫设施不配套,检疫程序不到位。

(1)官渡动检站负责人说:我们是个三无站(无办公地点、无经费、无齐全的检疫设施),家就是站,站就是家,镇政府今年安排我们住白河村搞新农村建设,并要求住村的单位出500元,个人出100元,共600元全部是我个人出的,局领导上来,我要求解决,至今无结果。检疫设施上,只有显微镜,快速检验箱和解剖工具都没有。

(2)城区有些市民反映少数检疫人员操作不规范,检疫不细看,经常不化验,印章滚一滚,肉贩就付款。这样做群众购买“放心肉”不放心。

(3)溢水镇李某反映,镇上防检人员少,面广跑不过来,就把防检药品交给村上自行防检。

(4)有群众反映,春秋两季防疫工作中,极少数防疫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为了完成任务,图省事,采取多头猪共用一个针头、一个棉球的现象比较突出。

6、检疫执法力度不够。有些乡镇反映,2007年大量病猪、死猪被猪贩销售,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7、动检收费不规范,不合理。溢水镇一个村书记陈某反映,镇防检站收费按年报户数的80%,按户平9元收取,有的收不齐,还是村上垫支。
五、县水务局

1、渔政执法不到位。几年来,堵河沿线不论白天或晚上,电鱼、毒鱼成风,电器化的捕鱼手段,让鱼子鱼孙都没有了。有人说“禁鱼期水务局发过禁令,只是聋子的耳朵是个摆设”。群众普遍呼吁和强烈要求水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打击电鱼、毒鱼不法行为。

2、河道管理中,取砂把关不严,只管办证,不强化管理。如城关附近河滩取砂无序,无度采砂,留下大坑槽,形成了不可预知的隐患。再长此下去,势必威胁到百姓集资建起的防洪大堤安全。其它有关乡镇也有此类现象。

3、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疏于指导,管理不到位。如秦古大堰村在高山上平顶处筑坝,建了一个3万立方米小型水库,于2007年8月被洪水冲垮了(技术、设计出现问题),造成该村1300余人中的500余人吃水困难,又使450亩水田得不到引水灌溉。又如:宝丰红卫水库破坏严重水库不蓄水。

4、请人办事,说了给钱有人一次又不支付。去年,县水务局接到柳林乡群众反映有人用药毒鱼,水务局派渔政执法人员一行三人到柳林乡,他们找到派出所警察刘青松协助处理此事,并请了中心学校教师王某在沿河醒目地方写宣传标语。当时协商王某自己购漆,每个字给10元,字写了可至今没给钱。

5、农业用水收费不合理。如谭家河水库灌区所辖的宝丰铧场村村干部反映,他们村有六个村民小组,实际用该水库的只有三个村民小组,可水库管理部门在收取水费时,只认村,不认组,按六个村民小组收取水费。当地群众说“不据实收费,不合理”。

6、农村人畜饮水工作不到位。有的地方人畜饮水困难问题至今仍没解决。据深河乡双湾村反映,该村有两个组,六千人畜无水可用,平时靠天上下雨后再存一点水,且水质差,经常为无水吃而发愁。又如文峰长坪村申报人畜饮水工程项目计划,所需材料只到位了部分水管,饮水工程至今没有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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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3
应该是可以转走的,转到你的下家单位或你所托管档案的人才市场,补交就可以了。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人才市场。
第2个回答  2011-04-14
我是房县城关中西关人。
我现在在东莞。
你要问的问题是啥子该咋办。
说清楚问题。你想得到的答案,你是想要退。还是想要转。还是想要咋样。补充清楚问。追问

在单位上了十几年的班,不想退,想继续缴费,但我养老金肯定要交,就是医疗我不知道怎么交,能参加城镇医疗保险?还是继续交医保卡?请告诉我,万分感谢!

追答

这个见意你到房县社会职保障局去问下。这个最清楚。比谁的回签都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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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4-18
现在可以自己到设保局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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