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营业执照的申请报告书怎样写

注销营业执照的申请报告书怎样写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按以下写即可:
1.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清税证明文号;其他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4.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缴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5.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6.
在选择的类型

中打√。
7.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8、需要的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拓展资料:
注销申请报告也称作注销登记申请报告,因一些情况的变化,有的企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准备停业时所写的申请报告,叫注销申请报告。
写法
(1)标题。
①直接写“注销申请报告”即可;
②也可写单位加文种,如“××企业注销登记申请报告”。
(2)正文。写明注销登记的原因,申请从什么时间开始注销,批准单位、债务情况等,最后写“特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请审查核准,予以注销”。
(3)结尾。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及公章、私章,还要写清抄报、抄送的单位。最后应写清附件。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注销申请报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6
按照你的描述,如果工商要求先年检再注销,就只能按要求办理。
至于报表问题;
1、损益表全部数据可以为0。
2、资产负债表,就要看你实际还有没有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是否已经处置并转换成现金或其他资产;注册资本现在以什么状态存在?
一般来说,清盘前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上资产项目应该只剩下现金,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只剩下实收资本(即注册资本),因为企业必须在注销前将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处理完毕。

补充:1、利润不一定是亏损,因为没有费用支出,就算没有收入,也不会亏损,所以损益表全部为0也是可以接受的。
2、企业清盘前,未分配利润如果是正数,也应当处理,如果是直接分配,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注销前未分配利润一项也应该是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1-08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清税证明文号;其他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4.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缴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5.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6.
在选择的类型

中打√。
7.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8、需要的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拓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事指南:个体工商户